作者 | Yvett(本文系編輯根據相關素材采寫,不代表知產力立場。轉載請在顯要位置註明文章來源。)(本文1941字,閱讀約需4分鐘)提及珠寶首飾,福、金、大、六這些字在可以說是耳熟能詳,六福、周六福、周生生、周六福、周大福、金六福等等這樣的品牌名稱大傢也都不會覺得陌生。但是你聽過“六六福”嗎?深圳就有這樣一傢名稱帶有“六六福”字樣的公司,還因此被六福集團起訴到瞭法院。一字起紛爭,“六福”訴“六六福”商標侵權據瞭解,六福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六福集團)創辦於1991年,1994年進軍中國內地市場,並於1997年5月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是香港及中國內地主要珠寶零售商之一。自1995年始,六福集團先後申請註冊瞭第944398號“六福”商標及第3576754號“LUK FOOK JEWELLERY;六福珠寶;福”商標,均核定使用在第14類“貴重金屬及其合金、貴重金飾品(首飾)”等商品上。其中,第944398號商標更是在2012年被國傢工商總局認定為貴重金屬及其合金、珠寶首飾上的馳名商標。六福集團在深圳市六六福珠寶首飾有限公司(下稱六六福公司)網站宣傳中以及其經營門店中發現被告在首飾等商品上生產並銷售與原告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六六福珠寶 6+FOOK”、“六六福”標識商品,構成瞭對“六福”商標的侵權行為。同時,六福公司於被告張某某處購買的產品標簽上有被告六六福公司的公司名稱,認為兩者存在關聯性。此外,六福集團認為,六六福公司的企業名稱中刻意使用原告在先“六福”企業字號,構成瞭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擅自使用原告企業名稱行為,被告六六福公司在宣傳銷售過程中的惡意攀附原告的行為,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引入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為此提起訴訟。六福集團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並由六六福公司賠償經濟損失600萬元,張某某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並共同承擔維權合理費用。一審法院認為,六六福公司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或誤認,構成侵害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六六福公司使用自己企業名稱,未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不構成不正當競爭。2018年1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六六福公司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六福集團第944398號、第3576754號註冊商標專用權;六六福公司賠償六福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50萬元。(2017)粵03民初540號,掃碼查看裁判文書雙方均提上訴,二審開庭再辯孰是孰非六福集團、六六福集團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二審階段雙方的爭議焦點在於,六六福公司是否侵害商標權的問題,六六福公司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問題,以及一審賠償數額是否合理的問題。六福集團上訴稱,六福集團所提供的證據可以證明六六福公司的侵權獲利遠遠超過瞭600萬元,請求二審法院判決支持六福集團在一審中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法院關於六六福公司企業名稱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認定,屬於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六六福公司停止使用“六六福”企業字號。六六福公司上訴稱:六六福公司使用的被訴標識從其實際使用狀況來看與六福集團涉案註冊商標不近似,原審法院簡單照搬授權確權程序中的近似認定,是不正確的;即使認定商標近似,因為不會導致消費者混淆,也不構成侵權;“六福”標識顯著性較低,其保護范圍不應認定過寬;本案應考慮珠寶首飾行業商標共存的現狀,認定六六福公司不構成侵權;原審法院判決賠償數額過高,應予以糾正。關於被上訴人六六福公司是否侵害商標權的問題。六福集團認為,六六福公司在相同的產品中使用瞭與六福集團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實施瞭侵害“六福”商標的行為。六六福公司不僅通過自營店鋪,還通過加盟店的形式來實施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訴爭標識“六六福”由漢字“六六福珠寶”和“6+FOOK”以及圖形組成,其中文字部分的“六六福”構成顯著識別部分,與六福的涉案權利商標的顯著部分“六福”構成近似,在文字圖形排列中也相似,“六六福”商標英文部分“FOOK”與“六福”中“LUK FOOK” 構成近似。六福集團請求保護的商標具有的顯著性和知名度極高,六六福公司將與“六福”商標構成近似的商標“六六福”使用在商品生產銷售中,容易使消費者構成混淆誤認。六六福公司認為,“六福”商標的顯著性比較低,“六福”兩字本身在上珠寶首飾商品上是有聯系的,在商標保護范圍應予以限制。訴爭標識“六六福”不構成商標近似,“六六福”與“六福”商標在圖形與讀音均有區別。二者在消費市場上共存瞭20年,“六六福”也在市場上擁有瞭一定的知名度,本身消費者結構不同,不會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關於六六福公司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問題,六福集團認為六六福公司的企業名稱中使用與六福集團在先“六福”企業字號,構成瞭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宣傳過程中的存在攀附六福集團的“傍名牌”行為,在主觀上具有誤導公眾的故意,在客觀上損害瞭六福集團的利益。六六福公司稱,六六福公司在2004年9月10日註冊商品字號,六福集團此時在大陸不具有知名度,還不是馳名商標,六六福公司不存在“傍名牌”行為,不存在惡意,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經過兩小時左右的審理,雙方表達瞭調解意願但未達成一致。關於本案進展,知產力將繼續保持關註。頭條號編輯 | Bru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