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周,網絡上流傳出瞭一份“‘嗶哩嗶哩’字號被註冊為成人用品商標”的新聞,具體情況如下圖所示—與同我們一般認識到的歸屬方不同,這一次註冊“嗶哩嗶哩”商標的商傢並非“B站”(二次元彈幕視頻網站,也就是你們最喜歡追番的那個網站),而是一傢名為“北京賽瑞思動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企業。從上圖信息顯示,本次“嗶哩嗶哩”商標註冊的類別為“第10類”,屬於醫療器械類別,至於其中涵蓋的可經營產品范圍隔夜君在這裡就不多說瞭,直接上圖讓你們去理解吧,大抵來說就是帶有著“不雅風氣”的意味。或許有人會說我思想保守,但隔夜君需要強調的是,這次爭端的原由正正就是因為“不雅”二字所引起的。更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這傢名為“北京賽瑞思動”的公司,其在2017年的時候就被另一傢二次元彈幕視頻網站(ACFUN)全資收購瞭。先是“不雅類目”,後是“競爭對手”的關系,種種原由促就下,這件事情就變得有點兒耐人尋味,並在二次元界和知識產權界掀起瞭一陣不小的波瀾咯(粗略來看,這也算是一次打破次元壁壘的表現吧)。看到這樣一個情況,你們覺得B站會怎樣做呢?沒錯,他們大舉起瞭“訴訟”的旗幟,在前些時間就已經向法院提起瞭對“第十類目嗶哩嗶哩”商標的“無效申請”瞭(將這個註冊商標撤銷掉)。那麼好瞭,一傢是一貫以來民眾認知上的“嗶哩嗶哩”所屬者(B站),而另一傢則看上去似乎毫無相關,甚至有點兒“惡性競爭”的企業。你們猜猜,法院的審判究竟會是如何的呢?結果或許會讓一大群網友失望瞭—B站徹底敗訴瞭,其向法院提起的數個“無效理據”全都被法院一一駁回。也就是說,A站及其旗下全資公司能夠合法擁有“嗶哩嗶哩”在第十類目商標的知識產權。面對這樣一個結果,你們是否會有匪夷所思的感想呢?但隔夜君可以嚴肅的跟你們說,如果你們真存有嘩然的想法,那僅僅是因為你們並不懂得商標法罷瞭。不過你們也無須擔憂,下面內容隔夜君將會用最簡明的文字給大夥概括要點,好讓你們能夠一探這次商標爭執的究竟所在—“嗶哩嗶哩”商標關鍵點分析問題一:A站旗下公司已經擁有瞭“嗶哩嗶哩”商標的所有權瞭嗎?這會是一場“營銷碰瓷”嗎?答案是肯定的,從下方標識的“專用權期限”可以看到,這款商標在2016年中旬的時候就已經被“北京賽瑞思動”註冊成功瞭,而有效期則直至2026年中旬方才完滿結束(商標的保護期限一般為十年,到期後可以續接)。而按照商標註冊耗時一般為“12-14個月”來計算(從提交申請,到下發商標證),這款“嗶哩嗶哩”商標實在2015年年初之際就已經被對應公司提交到國傢商標局註冊瞭。這個推算可以從下圖所示“申請日期”中得到印證。所以今天這件“商標糾紛”案件並非A站在被快手收購之後方才搗蛋出來的“營銷碰瓷”手段哦,人傢A站是無辜的,早在北京賽瑞思動入贅之前,這件商標就已經被註冊落實瞭。問題二:為什麼賽瑞思動能夠成功註冊“嗶哩嗶哩”商標?難道B站商標一直都處於空白保護狀態嗎?事實上,目前我國實行的商品商標法案共計給商標設定瞭45大類別,而每一個類別都對應於某一細分行業(“行業”這一描述或許有點兒不準確,不過為瞭便於理解,大傢就勉強接受吧),不同類別之間一般情況下彼此獨立互不幹涉(有些許特殊情況會關聯起來),所以如果B站僅僅註冊瞭其中的幾個類目的話,那就代表“B站隻能夠在註冊類目中獲得商標保護權限”哦。所以上述事情之所以會發生的原因就在於“B站壓根沒有註冊保護第十類別”咯。上述截圖為上海幻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B站公司)所申請的部分商標示意圖,所以你們可別說B站沒有註冊商標哦,隻不過是疏忽瞭對某些類別的保護罷瞭。問題三:B站為什麼會敗訴?難道就沒有辦法取回這個商標瞭嗎?依據B站曾向法院提出的“商標無效”理由,我們大抵能夠歸納成三大點—其一為“商標在先註冊理由”—B站提出“嗶哩嗶哩”商標為自己早先擁有的知識產權資產,北京賽瑞思動公司的行為可以看做惡意搶註行為,故此做出無效起訴。然而法院對B站的理據進行瞭駁回,理由正正就是上方提到的“賽瑞思動公司註冊的商標和B站所擁有保護權的商標不屬於同一類目”。其二為“品牌的知名影響力”—B站認為嗶哩嗶哩商標經過自己多年的使用已經具備普遍知名度,認為賽瑞思動公司的搶註行為會對消費者帶來混淆的效用,故此做出無效起訴。不過法院依舊予以瞭駁回,理由在於“賽瑞思動所申請的商標類目(經營行業)與同B站的網絡視頻等業務存在較大的差異”,認為並不存在混淆的可能。其三為“申請程序的不可理性”—B站認為賽瑞思動申請商標的流程不遵循誠實守信原則,故此提出瞭駁回申請。結果同樣如此,法院並未同意B站的理據,認為賽瑞思動並無任何的程序過錯,故此對B站的無效申請做出瞭駁回。可以看到,甭管是對商標優先權的直接攻擊,還是對聲明度的溢散作用,亦或者程序的合理性,B站通通都敗陣下來瞭,似乎壓根就沒有辦法能撬動北京賽瑞思動,也就是競爭對手A站對此款商標的所有權呢。那如何是好呢?難道真的隻能夠坐等A站推出系列“污污”的東西,好讓自己的名字被廣大二次元喜好者恥笑不已嗎?事實上,B站也未必隻能夠坐以待斃,還有兩種方式可以供給B站去選擇使用—其一,按照現行的商標法要求,B站仍舊存有著“撤銷三年不使用”的法律手段可以采取—也就是向法院提出某一被註冊成功的商標,在註冊成功之日後的三年時間裡並無任何的使用證據,來對這一註冊商標進行無效化申請。當然,假如賽瑞思動本身就有意願去長期擁有這個商標的話,那他們也還是能夠輕易給這個商標制造商業使用證據的。那你們覺得賽瑞思動真的是為瞭貪好玩而註冊“嗶哩嗶哩”嗎?而後幾年時間一直將其封藏起來等待起毛發黴嗎?相信隔夜君吧,這是不大可能的事情呢!所以真正能夠拯救得瞭B站的手段就剩下下方這一條瞭—“滿懷誠心的懇求A站爸爸吧”!覺得隔夜君說的是廢話?覺得殘酷的商業戰場壓根就不存在此般可能性?一開始我也是這樣認為的,然而就在最近時間,ACFUN卻在自傢的官方微博對外公佈瞭這樣一則聲明—“經過本公司慎重考慮,嗶哩嗶哩商標的持有並不符合公司定位價值觀,所以即將實行對此商標的註銷行動”你們看,還沒用得著B站去抱大腿喊爸爸叫爺爺呢,A站就已經以大義凌然的姿態將這樣一個極為容易挫敗頭號競爭對手的“BUG”給自我掩埋瞭。看到此等處況,評論區裡可謂是出現瞭排山倒海般的盛贊境況呢—“大方!優秀!”“回應迅速,處理得體”,需要何等程度的溢美之詞我們都能夠在評論區中翻找得到。果然猴山裡居住的都是齊天大聖孫悟空,在他人需要的時候總會腳踩七色彩雲,身披金甲聖衣,並以雷霆萬鈞之勢現身到爾等凡人面前。覺得這樣的比喻有點尷尬?那好吧,隔夜君還有更棒的呢!“已經沒事瞭,B站,因為俺猴王來瞭!”好瞭,今天這期內容就到這裡,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發表你們的看法。請收藏和分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