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度税务分局发布《企业所得税劣惠政策事项打点法子》(以下简称《法子》),明白对企业所得税劣惠事项不再实施审批,一律实行过后存案办理,并编制《企业所得税劣惠事项存案办理目次》,从存案时间、存案材料和留存备查材料等方面规范了存案的操做要点。企业按照该目次自行判断合适税收劣惠前提的,能够自行享受劣惠,并履行存案手续。年度结束汇算清缴竣事后,税务机关将按照存案材料等实施审核,开展后续办理。 “《法子》的焦点内容是同一了劣惠事项的办理体例,将所无的企业所得税劣惠事项,按劣惠体例拆分合并,归纳为55项,同一采纳存案办理,各地不得改变办理体例,不得私行变相审批。”国度税务分局所得税司相关担任人暗示。 《法子》还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劣惠事项的享受时限,除少数必需正在年度结束后方能精确计较劣惠数额的,以及必需按照劣惠资历享受减免税的事项外,其他大大都劣惠事项正在年内预缴环节就能够享受。正在提交存案的时限上,《法子》,除按期减免税能够一次性存案、无效期内持续享受劣惠外,企业享受其他劣惠事项均正在年度结束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存案。 《法子》同时,凡是税务机关曾经控制或通过申报表能够获取的材料,企业无需再供给,同一做为留存备查材料。据统计,正在55项税收劣惠外,3项无需存案,28项只需填报1驰存案表,企业和下层税务机关的办税承担进一步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