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立人设、布下爱情骗局、放长线钓大鱼的“杀猪盘”骗局,我们已经耳熟能详。近日,随着百日行动的不断深入开展,这一网络诈骗的变种——“杀洋盘”,也开始逐渐浮出水面,为人们所关注。什么是“杀洋盘”所谓“杀洋盘”,也和“杀猪盘”一样,只是诈骗分子将目光瞄准了外国人,假扮“白富美”“高富帅”利用翻译软件、聊天软件,和外国人恋爱交友、取得对方信任,然后伺机引导被害人购买礼品、参与投资或网赌等,从而诈骗被害人钱财。相关案例案例一今年8月,四川阆中警方捣毁一“杀洋盘”电诈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 39 人,同时查获作案电脑 40 余台、手机 80 余部、涉案资金 6 万余元。7 月中旬,阆中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一公司,正招聘人员实施“杀洋盘”。经过警方潜入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某,主要负责人为刘某峰和邓某兵,此二人均为缅甸偷渡回国人员,具有境外实施电诈犯罪前科。受刘某指使,二人成立公司,招募大量“业务员”使用购买的“白富美”个人形象和日常生活照片,利用翻译软件与日韩男性网友聊天建立感情,然后引诱其下载虚假的 APP 参与网络投资理财,从而实施诈骗。为了更好地达到诈骗目的,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制定了所谓的工作、生活管理制度,还编写了专业的诈骗话术对“业务员”进行指导。据不完全统计,该犯罪团伙总涉案资金达数百万元。案例二6 月 13 日,湖北丹江口市警方捣毁一个“杀洋盘”电信诈骗团伙,5 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据警方通报,因为该诈骗团诈骗时都用的英文聊天,为了严谨取证,刑侦大队还特意请来 4 名英语老师现场对聊天记录进行翻译取证。结果聊天软件中的聊天内容,让 4 名高校英语老师也看得一头雾水,这些聊天记录不是语法错误,就是词不达意。诈骗团伙的聊天记录 图源:丹江口市公安局经查,今年 5 月开始,当地男子潘某组织杨某、羊某、刘某和女子王某组成诈骗团伙。他们的上线是另一个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在上线的指导下,潘某等人使用翻墙工具登录国外网站,使用外国美女照片对各种社交账号进行前期包装,然后添加英国、爱尔兰、非洲等外籍男子为好友,随后通过聊天建立亲密关系,取得对方信任后伺机进行诈骗。部分“美女照片”素材 图源:丹江口市公安局犯罪嫌疑人潘某等人交代,“按照事先拟定计划,取得对方信任后,我们会虚构自己有做数据分析师的亲戚,再推荐对方进入虚假的数字货币投资平台,引诱他们充值投资,以此帮助境外诈骗团伙诈骗钱财,我们从中赚取利益。”诈骗团伙的工作手册 图源:丹江口市公安局然而,由于英语基础太薄弱,潘某等人和外国网友根本无法顺畅交流。在行骗过程中,只是机械地从上线提供的话术材料中复制里面的语句发给对方,或者通过常规的翻译软件翻译出能表达自己意思的语句发给对方。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他们还坚持学习基本的英文短句,并在每个人的电脑上下载多款即时翻译软,可成效依然不大,成立诈骗团伙 1 个多月来,不仅没有成功一例,反倒搭进去水电费等成本好几千元。案例三今年 6 月,长沙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起公诉案件显示,2021 年 12 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一家网络科技公司 108 名员工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葛某某伙同梁某、张某等人于 2021 年 8 月开设“公司”,从江西多地招揽“总监”入职,再通过招聘网站、软件等平台招揽业务员,由“总监”管理,用境外聊天软件假扮有钱、漂亮的女性或有为、帅气的男士,添加澳大利亚、新加坡、菲律宾等外籍受害人,通过暧昧聊天等方式建立信任后,引导外籍受害人向该公司搭建的虚拟币杠杆交易平台进行投资交易,再通过后台操作让受害人充值的虚拟币爆仓,从而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虚拟币。2021 年 9 月至 12 月,该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共涉嫌诈骗外籍人士人民币 1600 余万元。案例四今年 6 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杀洋盘”案件,被告人曾某某于 2021 年 4 月到 5 月间,成立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刘某、唐某、吴某等员工,分为“吸粉引流”和“业务销售”两组业务员进行营业。公司安排吸粉引流人员通过公司派发的手机使用“白富美”虚假身份在 Tinder 社交软件上招揽日本籍作为目标客户,利用专业话术与被害人聊天,拉近感情骗取信任后,将被害人信息推送给业务销售员,由业务销售员继续使用同一身份在 Line 社交软件上诱骗被害人从正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Bitflyer 上购买 BTC、ETH 等虚拟货币,再以高回报率为诱饵诱导被害人将购买到的货币转换至 VAC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从而赚取佣金,2021 年 5 月 31 日,VAC 平台已无法访问,被害人无法提取账户内金额。长沙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实施电信诈骗活动,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相关案号:(2021)湘01刑终1879号杀猪盘+外国人+虚拟货币近年来,我国网络犯罪形势愈发严峻,在众多网络犯罪中,虚拟货币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国内反诈知识的普及,犯罪分子开始将目光瞄准国外,利用能够全球流通、匿名性高且难以追踪的虚拟货币作为入金或赃款结算的工具,对境外人员实施典型网络诈骗。电诈团伙往往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通过利用私密或匿名的聊天软件组成群组,制定各种诈骗套路的聊天话术模板,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同时,购买各种人设素材,利用境外手机卡、虚拟定位等,在境外聊天软件上虚构身份,假扮多金、有颜的女性或帅气、有为的男士,通过不断添加好友、暧昧聊天等方式建立信任后,再用让外国“恋人”代为操作、一起投资赚钱等方式,诱导外国人下载虚拟货币投资平台,一步步加大投资,进而陷入犯罪团伙预设盈亏的诈骗圈套。或者是设立赌博平台,诱导外国人进入赌博平台赌博,达到诈骗受害人钱财的目的。通常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完成诈骗后,会通过下游洗钱团伙将赃款洗白。由于虚拟货币交易不需要核验用户的 KYC 信息,能让犯罪分子很好地隐瞒身份,躲避执法机关的追踪。虚拟货币跑分平台、混币平台、场外交易洗钱等方法,也能快速将赃款洗白,完成赃款的跨境转移交易,最后在境外兑换提现。此外,“杀洋盘”类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窝点一般较为隐蔽,多藏匿于别墅、写字楼、居民区等不易被发现和监管的区域。由于受害人多在海外,报案不便,不仅作案团伙成员昼伏夜出不易被发现,与受害人的语言、文化、时差等沟通问题,也使执法人员的采集整合证据工作更加困难。中国人不骗中国人?骗谁都违法!在缅北,此类“杀猪盘”“杀洋盘”已经形成成熟的产业链,伴随着全球范围内对虚拟货币价值认可的提高,一方面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造富神话成为吸引受害者的诱饵,另一方面,虚拟货币也逐渐成为一些犯罪分子逃避监管的工具。据裁判文书网相关文书显示,为此类诈骗犯罪团伙引流、“吸粉”、拉群,可能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参与诈骗、设立虚拟货币投资平台、赌博平台等,可能涉及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等。2021 年 9 月 24 日,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表明,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此法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不论诈骗对象是谁,诈骗即违法。法网恢恢,去中心化、难追踪的虚拟货币也并非完全无法追踪,无论骗了谁,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警惕所谓“熟人介绍”“回报率高”的投资或各类兼职、工作,以免造成自身财物损失或走上犯罪歧途。*文中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