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 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 不得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 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 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 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 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