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网站(入驻通告)

12 月30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入驻通告》为进一步做好宜昌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的要求,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供应商入驻事宜,通告如下:01供应商入驻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应工程类、服务类品目供应商的特殊要求以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信息为准。02供应商入驻流程➤货物类货物类供应商入驻网上商城采取承诺制。1. 已入驻网上商城的供应商。2021年度继续保留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在网上商城进行新品目的申请。2. 需入驻网上商城的供应商。在网上商城申请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通过注册的账号登录网上商城,进行品目申请、签署框架协议和上传信用记录,待采购中心备案完成后,即入驻成为网上商城供应商。➤工程类工程类供应商由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后,入驻网上商城。具体事宜详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或“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相关招标信息。➤服务类服务类供应商由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后,入驻网上商城。具体事宜详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或“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相关招标信息。1. 已入驻网上商城的供应商。自2021年度网上商城服务类供应商相关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保留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2. 需入驻网上商城的供应商。须参与2021年度网上商城公开招标,确定入驻资格。03工程类、服务类供应商招标品目名称工程类(装修工程、修缮工程)。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印刷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它评估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法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04其他事项供应商入驻完成后,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中心将依据《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宜昌市市直机关协议供货(定点服务)框架协议》中的要求对协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实,并对经过核实的违约行为,按照财政局的处罚决定予以执行并公示;同时还将通过网上商城记录供应商行为,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不定期公示。来源丨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编辑丨晓浪 编审丨翟婷婷转载须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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