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莱州市青年见习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贯彻落实《转发鲁人社字[2019]72号文件做好全市青年见习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19]48号)文件要求,做好莱州市青年见习计划实施工作,为护航企业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就业见习对象及期限自2019年起,全省用三年时间组织7.9万青年参加见习。青年见习计划对象是指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见习期限为3-6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二、规范申报就业见习基地(一)设立条件具备法人资格,优先吸纳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工作环境良好,具备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和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具有从事就业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有助于提升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每年能够接收符合条件就业见习人员10人以上。(二)申报材料1.《山东省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2.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见习岗位信息统计表》;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三)申报程序1. 申请单位向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2. 初审合格后,由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3. 符合条件的,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省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申请”一栏上传审核材料。经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报烟台市人社局认定为“山东省青年见习基地”。(四)有关要求原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符合设立条件的,重新申报“山东省青年见习基地”,经批准后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达不到设立标准的,不再作为就业见习基地管理。(五)申报时限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三、做好就业见习管理(一)做好见习对接。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需在线申请匹配,实行网上签约。具体流程为:第一步见习基地通过省网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第二步组织个人选岗报名。就业见习基地组织符合条件的见习对象持身份证(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见习报名表》,到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登陆省网选择岗位并报名。第三步签订见习协议。双方达成见习意向后,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山东省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应按照见习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第四步开展见习。见习基地在见习人员报到之日起,登录省网及时做到毕业生上岗信息登记工作。(二)加强见习指导。就业见习基地要根据不同的见习岗位,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指导老师,做好见习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加大对见习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和指导,对见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有职业卫生要求的要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三)强化管理考核。见习期间,就业见习基地要对见习人员进行考勤,作为发放见习生活补助依据。见习人员因故提前离岗的,应向就业见习基地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见习期满,填写《山东省见习鉴定表》,作为见习人员实践锻炼证明和就业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证明。四、就业见习补助政策(一)发放见习生活补贴。就业见习基地必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银行卡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烟台市最低工作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当月工作满7个工作日、不满15个工作日的,生活补助减半发放;当月工作不满7个工作日的,不发放生活补助。(二)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对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照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为3-6个月。对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见习期满结束后,就业见习基地向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见习基地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表》、《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山东省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等相关材料;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的,还需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联系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街1395号2楼209房间(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流动科)联 系 人:徐小杰 李倩联系电话:2222346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