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ICP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表后“填写须知”手续不全者申请视为作废 (本页是填表须知,不必打印,请只打印申请表,另附上相关证件一并传真)1.本表适用规模:备案号为“鲁ICP备”开头的所有备案信息。若备案号(主体)为山东省以外的,请找相关省通讯治理局处置惩罚。2.本注销申请只适用用于备案号的注销,不包罗对备案信息中的域名举行删除修改3.申请种别以现实情形举行选择,注销本单元(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本单元备案”;注销其他单元(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他单元备案”。4.按申请依据可分主体依据与域名依据两种,主体依据即主理单元有用证件(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域名依据即域名证书。注销申请时请对应详细情形说明缘故原由。5.请检查所填写的备案信息(如域名,主理单元证件号码等)是否准确;如备案填写无误,仍提醒重复(冲突),请先确定是主体冲突照旧域名冲突,并在备案治理系统www.miitbeian.gov.cn的“公共查询”中,查询该信息已被哪个备案主体使用,再凭据查询效果填表。 6.请凭据以上情形使用A4打印纸打印《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纸张不符、证件不全、未准确清晰完整填写者,视为无效申请。 7.注销备案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申请表(个人无需公章)、和单元有用证件(如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则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依据是域名依据还需提供域名注册证书。 8.发送方式。快递至山东省通讯治理局(济南市经十一起40号203室,电话0531-82092828)快递上必须标明“山东省ICP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资料邮寄3个事情日后请打电话确认。9.申请7个事情日内给予处置惩罚,请申请人自行在备案系统www.miitbeian.gov.cn “公共查询”核实处置惩罚效果。若有问题管局事情职员会联系申请人所留的联系电话。(若因申请人手机关机或不接听缘故原由致使通知无法送达凌驾两次者,申请做放弃处置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