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企业在我省规模内承揽通讯工程营业,应携带以下资推测江苏省通讯治理局行政允许受理中央管理入苏承揽通讯工程营业备案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准备入苏到场工程建设职员名单、身份证以及手艺职员职称证书、项目司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当职员证书上事情单元名称与申请单元名称备案域名 纷歧致时,申请单元要提供与该职员的劳动条约等证实文件) 4.以上职员资料的电子文档; 5.外省企业驻苏机构的主要卖力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络电话、E-mail地址; 管理相关信息 一、建设单元或监理单元应随时核对事情现场有关职员身份,省通讯工程质量监视中央委派的质监职员也应对事情现场有关职员身份举行抽查。在事情现 场发现与备案名单不符的职员应通知该单元马上撤换,若是频频发现以上征象,将由省通讯治理局给予查处。 二、外省企业在我省规模内施工必须依法谋划,遵守国家、部和我省有关执法、法例、行政规章,自觉维护我省通讯建设市场秩序。 三、外省企业使用挂靠队伍在苏承揽通讯工程的,江苏省通讯治理局将给予转达品评,并通知该单元注册地所属省(直辖市)通讯治理局和发证机关,该 单元在两年内不得进入我省承揽通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