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北京旅游市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旅游企业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严格自律,守法经营,杜绝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对以假冒企业名义在互联网上开展非法经营的行为,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取证。对于假冒正规旅行社利用网络开展非法“一日游”的经营行为,旅游管理部门将建立黑名单和白名单向社会公示。各旅行社须在5月31日前将本社合法旅游网站在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假冒旅行社的非法“一日游”网站及网址,旅行社应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报告,旅游管理部门将联合网监部门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对利用网络实施侵权假冒行为的网络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