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若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企业名义备案时,主体负责人要求是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时可提供授权书(点击此处下载授权书样本); 3.根据云编办211号文件,云南省党政机关今后要求必须在所在地编办机构办理前置审批后,再予以备案;办理后同单位证件一起上传. 4.云南省内接入金融类网站备案,不需要提交前置审批文件,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备案: A、公司名称带有“互联网金融”、“网络金融”字样的公司或网站;小微贷款类公司或网站;民间融资类公司或网站。需按要求出示省/州(市)/县金融办或地方政府开具的同意开业函。 B、备案公司在“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名单内,要求出示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支持函。当前请按照以上两条进行提交(满足一条即可),同时相关申请函件需清晰传真至云南管局,传真:0871-63518722